驾驶拖拉机上路这些安全知识你知道多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 第2号)第二条规定:拖拉机包括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履带拖拉机、轮式拖拉机运输机组、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
(1)登记上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拖拉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第二十三条规定,拖拉机应当悬挂牌照。
(2)取得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证驾驶拖拉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拖拉机操作人员不得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
(3)其他条件。上道路行驶的运输型拖拉机要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三灯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无私自改装(如加长加宽车厢或后轮加装轮胎等)
近日,清新区农业农村局联合龙颈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大队禾云中队在X371滨江中学路段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行动检查2台上路行驶的拖拉机,发现其中1台拖拉机司机存在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部门要求其配合接受调查处理,纠正违法行为。另1台拖拉机及其驾驶员未发现违法行为。
答:《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其操作人员应当携带操作证件。
拖拉机操作人员不得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不得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不得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后操作拖拉机;不得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不得使用拖拉机载人。
答:农机排放由“国三”升至“国四”,是技术的一次系统性升级,有利于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向绿色、高端的转型发展。请广大购机者按要求进行补贴机具的购买及申报。具体如下:
一、“国三”农机产品补贴资质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含),2022年12月1日(含)后购置的柴油农业机械(以日期为准),应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否则不能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二、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日期为准),可以在2023年5月31日前申请办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