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鱼消防员抽查作战训练安全应知应会知识汇编一查安全教育是否入脑入心,坚决纠治学习提高上“老的啃老本、新的不敬业”,精神懈怠、动力不足等问题。
二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落地,坚决纠治制度执行上“躺平”应对、时紧时松,挂在墙上、讲在嘴上、不落实到行动上等问题。
三查安全监督是否如影随形、利剑高悬,坚决纠治监察管控雷声大、雨点小,走马观花、流于形式等问题。
四查安全惩处是否刀刃向内、动真碰硬,坚决纠治调查处理犹抱琵琶半遮面、避重就轻,大事化小、息事宁人等问题。
每一起救援行动,各级指挥中心均要推送安全提示,全勤指挥部要全程跟踪和远程调度指挥,必要时遂行出动;
消防救援队伍防范安全事故“六条红线.灭火救援行动干部必须到场指挥,训练演练干部必须跟班作业;
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工作,坚持“生命至上”的指导思想,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在岗履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相关要求。
消防救援队伍作战训练安全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业务部门领导博鱼体育、现场指挥员(训练组织者)为直接责任人,安全员为具体落实人,履行领导管理、组织实施、监督管控职责。
必须严格落实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安全学习教育制度、安全技术训练制度、干部跟班作业制度、安全督导提示制度、安全员(助理)制度、安全总结讲评制度、伤亡事故调查制度等8项制度。
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度、大队、站每月至少开展1次灭火救援作战训练安全形势分析,查找责任落实、人员编配、学习教育、业务训练、作战行动、装备维保、车辆巡查、行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参加重大灭火救援行动和开展高风险训练应组织安全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2.总队、支队作战指挥中心、两级全勤指挥部应持续跟踪了解、分析研判灭火救援现场情况,及时推送灭火救援要点,提示安全注意事项。
作战训练安全禁止行为主要是指:严禁麻痹大意、严禁疏于防护、严禁违规作业、严禁擅自行动、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隐情不报、严禁急救中断。
应立即向指挥员报告,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排除或避开险情,停止作业或撤离现场,实施现场急救或送医治疗,严禁隐瞒不报。
1.作战训练必须由相应级别干部到场组织实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安全检查和全程监督。
2.进行侦察、攻坚和非常规灭火救援行动时,应由干部或班长带队,现场最高指挥员应明确各段任务分工,消防救援站指挥员应掌握现场本站人员位置及作战任务。
喝酒报备时间段为休息日的前一工作日下班后至休息结束当日16时前;执行公务包括消防监督执法和参加会议、集训、培训、检查、调研、走访、慰问等;遂行任务包括灭火救援、演练训练、执勤安保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停职,予以党内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分。非党员指战员违反上述规定的,予以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
安全法规教育、安全常识教育、安全理论教育、安全警示教育等内容,通常运用集中授课、专题研讨、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现场观摩、心理疏导、知识竞赛、媒体宣传等方法组织实施。
安全防护技能训练、安全操作技能训练、应急避险训练、自救互救训练等内容。各级应当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实际,针对执行任务时可能遇到的险情,采取典型案例推演、特情处置训练、模拟仿真训练、心理拓展训练等方法组织实施。
按照人员伤亡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大小、装备和设施损坏程度以及事故性质和影响,事故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二)死亡2人至5人,或重伤11人至1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不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较大事故;
(三)死亡6人至14人,或重伤20人至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不含)以上2亿元以下的,为重大事故;
(四)死亡15人以上,或重伤4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2亿元(不含)以上,或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危害特别巨大的,为特大事故。
(五)在其他因私活动中发生,既属于社会管理范畴又属于个人行为、完全由社会或者个人承担责任的。
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存在机关抓基层不督导、不帮带、不尽心,基层干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等问题;
查制度执行,看是否落实党委“七议”、形势分析、层级管理、经常性教育管理制度,存在“三松”“五多”现象;
查行为管控,看是否存在涉酒涉赌涉贷涉黄、不当交友、失泄密事件,有无行为失察、监管失控等问题;
查内部关系,看是否落实谈心、“五同”、“双四一”等经常性思想工作,有无打骂体罚、侵占消防员利益、搞庸俗关系和“三个脱节”等问题;
查训战安全,看是否开展作战训练安全专题教育,有无违反操作规程、装备隐患突出、安全评估不到位等问题。
在消防救援站探索建立安全工作红、黄、蓝(分别对应高、中、低风险等级)“三色”评估管理制度。
1.水域救援“十个严格”中“三方会商”指:救援人员涉水作业时,必须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支队全勤指挥部和总队全勤指挥部实地或视频形式三方会商,在确保风险评估、安全保护、紧急救助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方可入水救援。
2.绳索作业“十个不准”中“绳索防护”指:绳索训练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绳索使用说明及时进行检查、维保、整理和绳套(包)保护,防止风吹日晒、雨淋寒潮等现象,影响绳索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