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排查大整治进行时】警示!在高压配电室门口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023年8月9日,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北京晨希乾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一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该单位高压配电室门口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行政执法队员针对违法行为开展了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在查证事实的基础上,参照《北京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的规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5处以下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对该单位处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安全警示标志是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指导人们采取合理行为的标志,能够提醒工作人员预防危险,从而避免事故发生,因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给劳动者带来巨大悲痛,给企业造成惨重的损失。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作业场所或有关设施、设备的醒目位置,且设置位置要正确合理博鱼体育登录入口,以真正起到警示作用。